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制定出台的矿业权规范性文件和长效机制合法有效,切实提高文件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真正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真正实现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2022年3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对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开展省级已设露天开采矿山采矿权剥离物中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偿处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份矿业权管理规范性文件,在合肥市组织召开了矿业企业代表座谈和专家论证会。
企业座谈会邀请了在皖中央企业、省市重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8家矿业企业代表和6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省厅相关矿业权管理处室简要介绍了文件起草背景、前期征求意见等情况。各参会企业单位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和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发言,对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同时均表示2份文件有利于优化我省矿业企业营商环境、促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支持文件尽早出台实施。
在专家论证会上,厅相关矿业权管理处室就文件制定出台的目的和必要性、征求意见情况、上位法及政策依据、主要内容及文件制定存在的政策风险等方面详细进行了介绍和说明。从省厅专家库中抽取由行政法学、矿产资源经济学、采矿学等专业专家组成2个组,分别对2份文件逐条进行分析,就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完善性、风险点等进行了论证并出具了进一步完善的修改意见。
下一步,省厅将认真梳理本次企业座谈和专家论证会的意见和建议,厅相关处室和驻厅法律顾问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文件内容,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审议印发,组织实施。(省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