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监局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牛鼻子”,以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线,以开展煤矿、地下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大排查为重点,组织实施矿山外包工程、资源整合煤矿、托管煤矿和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等“四个专项整治”,开展2轮煤矿异地监察执法和矿山防汛防治水专项监管监察,推动各地落后产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关闭退出,促进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提升了执法质量和效能。今年上半年,共监察执法煤矿9156矿次,同比增加1171矿次;查处隐患66281条,同比增加5554条,其中重大隐患594条,同比增加129条;实施行政罚款9.21亿元,同比增加2.21亿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373处,同比增加101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476处,同比增加37处;责令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3252个,同比增加628个;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46次,同比增加14次。
国家矿山安监局聚焦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确立了139项攻坚目标和具体措施,以全面开展安全大排查为抓手,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煤矿方面,19个省完成煤矿自查自改工作,各地监管排查覆盖率达87.4%,“全系统各环节”监察执法覆盖率达80.3%,各级监管监察机构共查处问题隐患178758条,其中重大隐患344条,罚款4.8亿元,责令停产整顿374处。非煤矿山方面,全国4729座地下矿山和4529座尾矿库完成自查自改,分别占70%、71%;各级监管部门共查处问题隐患37917项,其中重大隐患294项,责令停产整顿291座次,罚款2110万元,提请关闭非煤矿山100座。
为深刻汲取非煤矿山事故教训,国家矿山安监局决定自2021年3月至年底,组织对全国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截至5月底,全国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自查自改完成率分别为70%和71%,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检查完成率分别为85.1%和73.7%。汛期来临,紧盯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先后组织17个组分两批对全国17个重点地区进行汛期专项监察,截至6月中旬,已经完成了对第一批南方10个地区的监察,共发现事故隐患328条,重大隐患24条,目前正在组织对第二批北方7个地区开展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