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伊泰煤炭在港交所公告,董事会宣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酸刺沟矿业、伊泰宝山煤炭及伊泰大地煤炭分别与仲泰能源于2021年1月29日签署转让协议。
根据转让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酸刺沟矿业、伊泰宝山煤炭及伊泰大地煤炭分别同意出售公司机关、酸刺沟矿业、伊泰宝山煤炭、伊泰大地煤炭、塔拉壕煤矿、宏景塔一矿、凯达煤矿、纳林庙煤矿二号井的部分固定资产和周转材料,以及仲泰能源同意收购该标的资产,总代价为人民币81,337.08万元(不含税)。预期集团就出售事项将录得收益约人民币16,000万元。
伊泰煤炭同日发布的另一公告称,本次出售事项符合集团发展战略,不会影响集团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有利于盘活集团存量资产,增加集团现金流,增强集团资产的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伊泰煤炭公布,公司附属新疆能源停止推进甘泉堡2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项目已完成投资64.56亿元人民币,及取得6896亩项目用地土地使用证、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部分配套工程的建设审批手续。
停止推进新疆能源甘泉堡200万吨项目可能导致部分资产出现减值绩迹象,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初步测算,预计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322004.31万元人民币。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1-12月合併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322004.31万元,减少净利润人民币322004.31万元。
此外,伊泰煤炭表示,预计2020年度录得亏损约8亿人民币,相对于2019年度净利润37.89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