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消息,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东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宝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去年10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刘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宝华担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一职不到三年半。
在任时,其管理范围包括电力司、核电司、市场监管司、电力安全监管司、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刘宝华出生于1963年8月,为河北宁晋人。1984年-1998年,在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部等单位工作;2003年-2013年,任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
201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国家能源局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了新的国家能源局。机构改革后,刘宝华任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为正司局长级。
2014年5月,刘宝华担任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并于2017年8月升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