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采掘接续监管监察的通知,要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范煤矿采掘接续失调引发的事故风险。
通知指出,采掘接续失调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极易导致煤矿盲目增加头面,抢进尺赶进度,造成现场管理失序、生产组织混乱,各系统可靠度降低,整体性、全局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剧。特别是灾害严重煤矿采掘接续失调,必然导致减少灾害治理实践、降低灾害治理标准和效果,极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目前已有一批煤矿出现了采掘接续失调,对煤矿安全生产产生极大影响。
通知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清醒看到今年以来发生的几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涉险事故暴露出的采掘失调和冒险作业问题,深刻汲取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强化风险研判,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化解采掘接续失调带来的普遍性、系统性风险,坚决杜绝新的采掘接续失调矿井出现。
为此,通知要求立即开展煤矿采掘接续自查整改,9月15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对于自查报告中出现的重大计算错误及弄虚作假的情形要按照相关法律予以追责处理。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部门要对辖区内各煤矿采掘接续情况开展逐矿排查,与9月30日前完成集中排查,结束后将采掘接续紧张煤矿名单报送国家矿山安监局。
此外,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还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采掘接续紧张不报告、不落实限产停产措施、超能力组织生产、减少灾害治理时间、挤占灾害治理空间,冒险组织生产的煤矿,要按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依规处理,并依法追究煤矿企业和煤矿主要负责人责任。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还将适时组织对重点产煤地区、重点煤矿企业开展专项督导监察,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将予以曝光通报。显然,在当前煤炭供需紧张局面相对缓解状况之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旨在引导督促煤矿生产企业依法、合规释放煤炭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