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消息,5月19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等六项煤矿安全管理规定政策。
发布会上,省应急管理厅的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就煤矿安全管理规定起草依据和过程、文件的主要考虑和基本框架等情况做了详细介绍。重点对矿井通风、矿井防治水、防治水效果验证、煤层“零突出”、瓦斯“零超限”、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与要求,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的责任与目标。
据了解,“六项煤矿安全管理规定”具体包括《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陕西省加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陕西省资源枯竭煤矿管理规定》。
作为全省煤矿整治达标的综合标准,同时也是六项标准中的总标准–《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共计15条,主要从证照手续、规章制度、教育培训、采掘部署、矿井通风、灾害防治、监控系统、供电系统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整治整改的基本标准。
发布会表示,《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等六项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的起草,是按照陕西省政府总体安排部署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灾害防治细则,参考其他省份有关规定,针对陕西省煤矿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陕西省煤矿未来安全发展前景,重点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当前比较关心的问题。
同时,“六项煤矿安全管理规定”在具体制定过程中既是对上级规定进一步的细化,形成了对《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灾害防治细则有力补充,便于煤矿企业具体实施操作,又适当提升了部分标准和要求,对于进一步提高陕西省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陕西省煤矿的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陕西省是煤炭资源大省、产煤大省,也是我国煤炭产业战略西移的重点区域。发布会介绍,截止目前,陕西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平,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目前,全省已初步列入正常生产建设282处、停产停工整改提升61处、引导关闭退出5处煤矿。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处长张华表示,将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以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等为重点,细化落实省市县三级执法任务,对全省各类煤矿全覆盖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