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赵玉辉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监察执法13473矿次、同比增加11.4%,查处重大隐患853条、同比增加31.4%,行政罚款13.19亿元、同比增加16.6%,责令停产整顿矿井519处、同比增加18.5%。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共检查煤矿54912矿次,查处隐患371131条,其中重大隐患356条,行政罚款5.06亿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464处,有力推进了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处长李春民表示,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一是组织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截至9月底,组织地方监管部门对单班入井超过30人的592座非煤地下矿山、井深超过800米的67座非煤地下矿山、1018座尾矿库“头顶库”进行安全技术会诊,查处重大隐患500余条,矿山企业清退不合格外包工程队伍333个。二是组织开展两轮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异地互查。先后组织对南方10个省份和北方7个省份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异地互查。三是着力防范化解区域性风险。组织开展山东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持续开展了2轮现场督导;开展全国非煤矿山30个重点县集中攻坚。五是开展“解剖式”督导监察。先后对河北、山西、湖南、辽宁等多个地区开展精准督导,突出非煤矿山48项重大事故隐患和10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在煤炭安全保供方面,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副司长井健表示,国家矿山安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增产保供措施,成立“今冬明春煤矿安全保供工作专班”,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据井健介绍,为支持煤炭保供工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特殊时期特事特办、适当放开、严守底线的原则,简化核增程序,压缩审核时间,推动手续不全矿井补办手续、尽快投产。具体做了以下4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煤矿优质产能释放。对4批共计976处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名单,进行严格审核。目前,已审核筛选出153处符合安全增产保供条件的煤矿列入应急保供名单,纳入产能核增快速通道,可增加产能2.2亿吨/年,预计第四季度可增加煤炭产量5500万吨。二是积极协调解决煤矿手续不全的问题。一方面,对内蒙古地区因手续不全、用草用地等影响,无法正常生产或达产的露天煤矿进行摸底,共释放产能1.15亿吨/年。另一方面,进一步调度了解晋陕蒙地区具备投产条件、因手续不全无法投产的建设煤矿情况,涉及产能1.2亿吨/年。三是加大核增产能政策供给力度。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加快做好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核增产能置换承诺加快释放优质产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煤炭增产增供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对增产保供煤矿在签订产能置换、环评、电煤中长期合同承诺等作出要求,明确产能置换指标等承诺落实的具体期限,制定了煤矿增产增供5条措施。四是强化服务指导。组织专家组对重点保供煤矿开展“一对一”上门安全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和隐患。对因事故或重大隐患停产整改的煤矿,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明确专人指导,督促依法依规整改,及时办理复产手续,不搞“一刀切”式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