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在原有民生综合保险基础上,创新附加开展巨灾保险试点,为全市群众提供双重灾害保险保障。2022年烟台市8次遭遇大范围强降雨,台风“梅花”正面穿越,多地房屋和生活用品毁损严重,迅速启动巨灾理赔响应机制,组织承保机构核损理赔救灾,累计救助受灾群众133户,支付救灾款23万余元。
深化政府主导,加强顶层设计。烟台市应急管理局联合银保监分局推动承保机构研究巨灾保险承保可行性,起草方案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明确巨灾保险保费标准、保障额度、部门职责、保障措施等事项。应急、银保监、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工、强化协调,推动巨灾保险试点开展。
突出区域特点,拓展保障范围。将台风、地震、海啸等8种自然灾害造成的住房倒塌损坏、施救费用和生活用品损毁纳入保障范围,并针对核电站核辐射风险,首次将因暴风、暴雨等17种自然灾害引发核电事故造成的居民转移安置费用纳入保障,既强化传统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又突出烟台地域特有风险保障。
加强风险管理,开展事前预防。研究搭建巨灾保险灾害数据库,归集不同类型灾害数据,由承保机构形成“一灾因一方案”“一区市一方案”风险管理预案,强化灾害识别、灾害监测、灾害预测、巨灾管理等风险能力建设,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程度,推进风险管理端口前移。
强化救灾理赔,凝聚防灾合力。承保机构制定巨灾灾害理赔响应方案,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查勘赔付,协助地方做好灾后救助和重建。同时,开展常态化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防灾减灾工作,完善“政府牵头、保险为主、社会参与”巨灾事前防范机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防灾减灾救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