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国家发改委官网显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正式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为满足新能源快速增长需求,避免风电、光伏发电等电源送出工程成为制约新能源发展的因素,需高度重视新能源配套工程建设,尽量缩短建设时间;做好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的统一规划,确保送出工程与电源建设的进度相匹配。
《通知》特别提出,允许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由发电企业建设。
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缓解新能源快速发展并网消纳压力。发电企业建设配套送出工程应充分进行论证,并完全自愿,可以多家企业联合建设,也可以一家企业建设,多家企业共享做好配套工程回购工作。
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工程,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