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透露,截至11月4日,全国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共办理“减、退、缓”税150.7亿元。
蔡自力介绍,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相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税务总局9月30日制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 实施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的通知》,积极实施支持煤电和供热企业纾困解难的“减、退、缓”税措施,确保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应缓尽缓,切实减轻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国家税务总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逐级压实责任。建立税务系统一竿子到底工作推进机制,从总局到省局、市局、县局均成立了专项工作协调机制,由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要求各地税务部门主动融入发改部门牵头的能源电力保供协调机制。
二是逐户摸清情况。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统一部署,逐户摸排煤电和供热企业经营和税收情况,形成了三个清单,即煤电和供热企业清单、税费优惠清单、可办缓税税种税额清单。同时,通过12366纳税服务专线、电子税务局等方式“点对点”提醒通知企业办理缓税,确保政策全覆盖。
三是逐日跟踪成效。10月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建立台账,按日跟踪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情况。截至11月4日,全国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共办理“减、退、缓”税150.7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减免税57.8亿元,缓退税92.9亿元,切实缓解了煤电和供热企业资金压力和生产经营困难,促进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