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矿业联合会(以下简称浙江矿联)日前发布“关于天然温泉分级评定结果的通告”,至此浙江省首批5A—1A级温泉企业正式出笼。
据了解,浙江省评定天然温泉等级的依据是浙江矿联2021年7月1日发布的《天然温泉分级及评定标准》(以下简《标准》)。此《标准》规定了天然温泉的基本要求、分级、分级评定、标识及标识使用、安装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全省范围各种天然温泉。《标准》发布后,浙江矿联通过印发实施方案,举办温泉企业负责人培训会等形式,全力做好《标准》的宣贯、培训以及申报评级等有关工作。至2021年11月全省有10家温泉企业申报天然温泉分级评定。经过专家评审和在“浙江矿业”网上公示,首批达到天然温泉等级的有7家温泉企业,其中1家为5A级(瑞安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陶溪矿区HL2井﹥AAAAA级);2家为4A级(泰顺县承天氡泉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雅阳镇承天温泉﹥AAAA级,宁海南溪温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甽镇宁海森林温泉甽3井﹥AAAA级);另4家分别为3A级、2A级和1A级。
浙江省推出首批5A—1A级温泉企业,是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填补了天然温泉企业分级和评定的空白;以标准化创优温泉产业营商环境,将为规范全省温泉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提升温泉企业服务品质,树立温泉企业优质形象,维护消费者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对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推动浙江温泉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省矿业联合会)